孟凡平同志,溪河镇卫生院在职职工,影像专业毕业,X光室工作,中专学历,98年参加工作,工作年限11年,2008年8月9日未履行任何手续,突然离院到别的单位上班,至8月24日连续旷工已15天,现今仍未来院上班,经院委会研究决定,请孟凡平同志自公告之日起两天内来院上班,两天后若仍未来院上班,按自动离职处理,报请局党委除名。 溪河镇卫生院 2008年8月24日